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教资助〔2018〕687号)的要求和澳门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学生手册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相关规定,为做好本学年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评定,现将《2017-2018学年理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》公布如下:
一、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
(一)思想政治条件
1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. 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学校(院)活动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 积极要求进步,进取心强,在学习、生活、工作中能以身作则,起模范带头作用;
5. 积极参加科技、文体活动,取得一定的成果,具有良好的学习、生活习惯,生活俭朴,不铺张浪费,身心健康;
6. 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。
7. 无违纪现象,未收到通报批评(含)以上处分,且体育成绩达标。
(二)成绩条件
本学年专业课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%的学生,同一专业内按综合成绩排名,综合成绩最高者入围参评范围(一般为本专业综合成绩第一名,如专业第一名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,本次不再参评,由本专业第二名依次补上)。(注:综合总成绩=文化课成绩折算后+德智育分成绩)
(三)国家奖学金评定具体办法
1. 符合2017—2018学年理学院国家奖学金成绩条件者入围评定名单;
2. 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根据2017—2018学年理学院国家奖学金思想政治条件对入围者进行评审;
3. 评审合格者按德智育分成绩依次排名,如果德智育分相同则由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讨论决定。
相关事项说明: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,只要符合条件,均有资格评选国家奖学金。
二、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
(一)参评对象
2017—2018学年理学院在册困难生
(二)参评条件
1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拥护中国共和国的领导;
2.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 学习勤奋、刻苦,积极上进,积极参加科技、文体活动,并符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;
5. 生活俭朴,不铺张浪费,无高消费现象(如电脑,高档手机,高档化妆品等),身心健康;
6. 不迷恋上网,不在学习工作之余在宿舍玩游戏;
7. 无抽烟、酗酒、赌博等不良嗜好;;
8. 无违反学校规定,在校外租房住或从事其他有损校院形象的活动;
9. 无受到纪律处分或受到学校、院(系、部、处)通报批评。
10.2017—2018学年无不及格现象,且专业课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在本专业前25%,体育成绩达标者。
(三)具体评选办法
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册贫困生根据年级、专业严格按照2017—2018学年综合成绩排名。如同一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,按照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,专业课成绩仍相同的按德智育分高低排序。
未尽事宜由理学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解释。
理学院
2018年9月25日
附件:理学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名单
组 长:贺 琼 程少华
副组长:杜银霄
成 员:王 强 高卫华 原迎利 李 奕